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公告2017年第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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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9-29 | 生效日期 | 2017-09-29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根據對香港、澳門產含肉、蛋月餅的風險分析結果,經質檢總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食物環境衛生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準予符合以下要求的香港、澳門產月餅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
一、由經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許可的企業生產;
二、使用的肉(牛肉除外)、蛋原料來自內地并經檢驗檢疫合格;
三、經過中心溫度大于85℃、不少于30分鐘的熱處理工藝;
四、隨附香港特別行政區食物環境衛生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民政總署出具的《動物制食品衛生證書》,證書中應注明產品種類、產品原產地、出口產品目的地、健康證明等信息。
質檢總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