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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冰乙酸(低壓羰基化法)適用標準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3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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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辦監督函[2011]339號
發布日期 2011-04-19 生效日期 2011-04-19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復函批復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http://www.fjqi.gov.cn/xxgk/rdzt/2012/spqysczz/tzgg/201106/t20110601_89201.htm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局《關于請明確食品添加劑冰乙酸(低壓羰基化法)適用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1〕59號)收悉。經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GB1903—2008)標準適用于由發酵乙醇法生產的冰乙酸,不適用于低壓羰基化法生產的冰乙酸。用低壓羰基化法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應當符合我部2007年第8號公告規定。

 

  專此復函。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原文件下載: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冰乙酸(低壓羰基化法)適用標準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339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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