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法監食便函[2003]3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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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3-09-12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慶元縣衛生局:
您局“關于要求認定西洋參是否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相關問題的緊急請示”(慶衛[2003]84號)收悉?,F答復如下:
西洋參不是衛生部批準生產的新資源食品,不能作為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原料或配料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未設立食品新產品衛生許可項目。
此復。
衛生部衛生法制與監督司
二00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