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3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正式實施,該標準代替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據了解,新實施的2021版GB2763共規定了564種農藥在376種(類)食品中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與2019版相比,2021版GB2763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部分主要技術也發生了變化。具體如下:
a)增加了2, 4-滴丁酸等81種農藥;
b)增加了2985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c)增加了7項檢測方法標準,修訂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
d)增加了2, 4-滴丁酸等66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
e)修訂了原標準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 4-滴二甲胺鹽等3種農藥的英文通用名;
f)修訂了原標準中194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值;
g)修訂了原標準中吡氟禾草靈等12種農藥殘留物定義;
h)修訂了丁苯嗎啉等4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
i)2甲4氯(鈉)等17種農藥的部分限量值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噻草酮等3種農藥的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為臨時限量;
j)修訂了規范性附錄A,增加了小麥全粉等20種食品名稱,修訂了15種食品名稱。
食品伙伴網提醒相關企業按照新標準及時調整企業質量控制體系,并對人員做好相關培訓,以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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