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29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了《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中有關清涼飲料水規格標準的修改單,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修改未進行殺菌或除菌的礦泉水的成分規格中的個別標準值,如下圖:
指標名稱
改正后
改正前
六價鉻
0.02mg/l
0.05mg/l
2.修改和新設進行殺菌或除菌的礦泉水的成分規格中的個別標準值,如下圖:
指標名稱
改正后
改正前
六價鉻
0.02mg/l
0.05mg/l
氯醋酸鹽
0.02mg/l
/
二氯乙酸
0.03mg/l
/
三氯乙酸
0.03mg/l
/
鄰苯二甲酸二酯(2-乙基己)
0.07mg/l
/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但對于新設的標準值自本通知發布日起有6個月的過渡期,對于修改的標準值自本通知發布日起6個月內仍可適用以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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