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3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了生食發0831第2號公告,修改了春雷霉素等農獸藥的殘留限量,詳情如下。
1、原則上,上表中的“/”部分適用于一律標準(0.01ppm),但是由于春雷毒素及井岡霉素屬于抗生素,故二者的“/”部分意為“不檢出”;
2、改正后基準值提高(基準值變松)部分內容的執行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
3、改正后基準值降低(基準值變嚴)及對象食品變更部分內容的執行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
4、關于乙酸去甲雄三烯醇酮方面,之前乙酸去甲雄三烯醇酮在部分食品中應為“不檢出”,現對該部分做出了修改(詳情請見表格,現將α——去甲雄三烯醇酮、β——去甲雄三烯醇酮及乙酸去甲雄三烯醇酮統稱為乙酸去甲雄三烯醇酮),故將α——去甲雄三烯醇酮及β——去甲雄三烯醇酮的分析法部分更改為乙酸去甲雄三烯醇酮分析法(α——去甲雄三烯醇酮及β——去甲雄三烯醇酮的分析法自2021年8月31日起一年內仍為有效);
5、 若棉籽油 (不包括符合日本農林標準的精煉棉籽油和棉籽色拉油以及符合或高于日本農林標準的其它食用油)中檢測到了甲氰菊酯,可酌情考慮加工工藝原因,將其換算成棉籽中的濃度進行判斷其殘留基準是否合規;
6、 若小麥麩中檢測到了咪鮮胺,可酌情考慮加工工藝原因,將其換算成小麥中的濃度進行判斷其殘留基準是否合規;
7、 棉籽油 (僅限于符合日本農林標準的精煉棉籽油和棉籽色拉油以及符合或高于日本農林標準的其它食用油)中咪鮮胺的基準值統合歸為棉籽油的基準值;
8、從樣品中提取用于試驗的樣品時,除另行規定的情況外,根據《關于食品中殘留的農藥、飼料添加劑或動物醫藥品成分物質的試驗法》(平成17年1月24日食安發第0124001號部長通知)的第1章總則的4.進行樣品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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