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孟加拉國食品安全局(BFSA)發布《食品安全(農藥殘留和其他化學殘留)條例標》準草案,意見反饋期截至2023年9月12日。主要內容包括:
附表1和附表2中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針對貿易中特定的整個農產品原料的。附表1中考慮了163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廣泛使用的植物生長調節劑Ethephon的最大殘留限量在附表2中列出。最大殘留限量(MRL)適用的商品部分見附表3。食品中的農藥殘留應符合《食品安全(農藥殘留和其他化學殘留)條例》草案中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除附表1和附表2規定的情況外,食品中農藥殘留不得超過食品法典委員會最新版本或國際公認標準規定的限量。
農藥名稱
食品名稱
最大殘留限量mg/kg
2,4二氯苯氧乙酸
哺乳動物可食用內臟
5
蛋內
0.05
肉類(哺乳動物)
0.2
牛乳
0.05
禽肉
0.05
乙酰甲胺磷
哺乳動物可食用內臟
0.05
蛋內
0.01
肉類(哺乳動物)
0.05
牛乳
0.02
禽肉
0.01
啶蟲脒
哺乳動物可食用內臟
1
蛋內
0.01
肉類(哺乳動物)
0.5
牛乳
0.2
禽肉
0.01
乙草胺
哺乳動物可食用內臟
0.05
蛋內
0.02
肉類(哺乳動物)
0.02
牛乳
0.02
禽肉
0.02